不久之後,阿傑收到司令部公文表示已將案件函送憲兵隊法辦,接著卻又收到一紙人事命令要他調職,還說已經幫他完成交接手續,阿傑痛批:「說我影響職場環境。但是長官要我護航、放水,我不願意做,才跟長官起衝突,結果相關人等遭函送不用調職,我卻得離開,根本是顛倒黑白!」
當時空軍司令部回應本刊,是因阿傑與業務主管間長期溝通不良,導致同仁工作情緒深受影響,士氣低落。最後才決定將雙方均調離原職務,調職與其檢舉法律顧問案涉弊,毫無關聯性。全案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後續經檢調偵辦後,如有任何人員涉及不法,空軍將依法嚴懲,決不寬貸。
但根據阿傑所提供給本刊的資料,就連外行人都可明顯看出,該標案所申報的時數、金額,與律師所提的意見書明顯不符比例原則,而在本刊揭露之後,國防部相關單位也未主動進行了解,案件函送憲兵隊至今已近半年,也仍無具體結果。
直到立委黃國昌在院會提出質詢,國防部長嚴德發才允諾要總督察長室介入調查,並於2週之內完成,究竟是司法效率比不上督察系統?或是國防部依舊是國防「布」?外界也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