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琦到案後否認犯行,但眼尖的員警發現他鑰匙串上的指甲剪留有一滴血,終於讓他俯首認罪。令死者家屬傷痛的是,凶手竟只是因為不滿死者繞路多收40元車資,就痛下殺手,奪走一條寶貴的生命。
2012年耶誕夜晚間8點,計程車司機方明田被發現陳屍於自己的車上,當時車子停在台南市安平區一處路口,他則身體翻仰,倒在正副駕駛座間,頸部被利刃割了一道長20公分、深2公分的傷痕。由於這是台南市當月繼湯姆熊男童割喉案後第二起命案,因此特別受到矚目。
報案民眾向警方表示,該計程車停在馬路中央,2小時未熄火,她覺得怪異走近查看,赫然發現車外有血跡。警方到場後,進入車內查看,驚見死者脖子及上半身都是鮮血,連腳踏墊也都積滿了血,研判死者因大量失血而死,死亡時間約2小時。
警方追查到50歲的男子蔡維琦涉有重嫌,查出他案發前18年以依親名義從中國大陸來台,過去曾在解放軍服役10年,擔任空軍後勤汽車兵,受過軍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