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美國德州男子邦普斯(Heath Edward Bumpous)本月4日上午沒有任何「喬裝」地走進距離家中約30分鐘車程的格羅夫頓(Groveton)一家銀行,表示自己有「槍」但「不想傷害任何人」,要求行員交出現金,成功得手7,000美元(約新台幣21萬元)後,邦普斯沿途更丟棄當時犯案所穿的衣服,接著驅車前往婚禮預定場地支付費用。
警方循線找到衣服和犯案槍枝後,在臉書上公開邦普斯的照片,這時未婚妻崔勒(Dione Traylor)才發現他跑去搶銀行,因此淚勸男子盡快自首。該地警長表示,邦普斯認罪後提及搶劫原因,「他(邦普斯)說他明天就要結婚了,但沒錢買鑽戒與支付婚禮場地費用,所以才會去搶銀行」。
目前邦普斯已被拘留,並被指控搶劫罪,檢察官也已接受指控,他將面臨法官和陪審團的審判,若被定罪可能得面臨最高99年的刑期,由於警方雖在他的車中找到手槍,不過他在搶劫案中卻未「亮槍」,因此無法確認他是否將槍帶進銀行,警方也會針對邦普斯是否「預謀犯案」做調查,而被他拿去支付婚禮的費用也已全數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