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媒體指翁子涵是「千金」「名媛」,企圖營造富二代的高端形象,只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翁子涵的黑歷史與目前外界想像的其實天差地遠。
隨著知名度大增後,翁子涵2015年賣淫的黑歷史也被挖出,價碼隨之在判決公告上曝光,一次約賺7至8萬元不等,根本與連千毅賣的仿貨一樣,是個「假千金」來著。
本刊接獲翁子涵的恩客與仲介爆料,指她7年前就開始接客,當時她皮膚黑,還只有A罩杯,賣相普通。仲介也透露,即使翁子涵開出一次性交易1、2萬元的價碼,仍不受歡迎;仲介對於幫翁子涵拉客、從中抽成的意願很低,只是因她家境不好,基於同情才幫她。
翁子涵變身通告咖後,慢慢改造自己抬高身價,只是2015年她的仲介被逮,法院判決顯示的三宗「圖利媒介性交罪」,分布在當年3月、5月與9月;來自澳門、台中的恩客每次支付仲介新台幣12萬至20萬元不等,翁子涵則分得7至8萬元。
恩客也向本刊透露,翁子涵整形後踏入演藝圈,就不太有意願再接客,但若人剛好在國外工作,譬如新加坡、澳門等,又跟淫媒說想進行交易,可見她擔心自己小有知名度,怕在台灣賣身會被爆料。翁子涵從醜小鴨變鳳凰的過程,某種程度也還算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