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突然傳出消息,香港「反送中」起火點、來台殺害女友的香港主嫌陳同佳願出獄後自願赴台投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隨即上節目表示自己收到陳同佳的親筆信,對此結局表示釋懷寬心,將積極安排陳嫌赴台,遭質疑背後有政治操作,港府昨發聲明否認,強調陳同佳是自願赴台。
我法務部昨晚回應,表示對本案自始至終態度一致,全力尋求台港司法合作,追求個案正義實現,從未放棄本案的司法管轄權,目前仍由士林地檢署積極偵辦中。台灣作為法治國家,堅守司法主權,一切程序均依法處理,絕不推卸偵辦責任,然而港方對於台灣協請司法互助始終置之不理,本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因此才呼籲港方續押犯嫌追訴殺人罪責,並願協助提供在台證據,這正是基於台灣司法主權地位,竭力幫助受害者討回公道的具體作為,沒有任何政治考量。
陸委會今(21日)凌晨也回應,表示我方早已說明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但港方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方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覆希望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但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
陸委會指出港府在殺人案上的政治操作,意在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但是事實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卻不願意跟台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