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二子女的黃致豪日前遭媒體踢爆約炮多位正妹,爆料人提到月經遲來,黃以內射可解決問題,雖然黃否認指控,還稱要蒐集證據提告,但仍引起司法圈議論紛紛,究竟約炮是否也是屬人權保障一環,引起高度關注。
巧合的是,就在黃致豪結束昨天演講後,曾在新北地檢署任職的吳姓前檢察官也在臉書提醒學弟妹莫忘初衷,考上律師不要跟當事人約炮,用精液治療婦科病症,以下是吳的臉書全文:
T大法律系有去聽演講的學弟妹們,要記得:
一、考上律師後不要隨便跟當事人約砲,用精液治療婦科病症!
二、擔任告訴代理人,偵查中案件勿在臉書上編故事,還跑去私下誘導證人胡亂錄音,被證人當庭戳破!
莫忘初衷,不要只有面對新聞大案與影視工作者才化身為「人權律師」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