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68歲、旅居美國的資深藝人張琍敏於4月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因為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所以新潮流一直發動文宣,煽動韓國瑜選總統,調虎離山,然後老鼠群起攻之」,遭前高雄市長、總統府祕書長陳菊提告加重誹謗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5月、8月,法院曾兩度傳喚張琍敏,但她以人在國外為由未到庭,上個月她返台應訊,表示這次回台灣要待3個月,直到投票結束,這段期間還要幫高雄市長、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
官司宣判前,張琍敏曾表示,言論自由是台灣民主的根基,堅信法官會保障她權益,還提到政治人物應有接受批評的雅量,而非追殺手無寸鐵的人民。張琍敏答辯時宣稱,她是原文轉貼妹妹LINE給她的文章,委任律師則辯稱蛇鼠一窩是複數,不是針對陳菊一人的單數。
此案由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張琍敏曾是演藝從業人員,且長期旅居國外,她獲得資訊、查核新聞真偽的能力無異於一般民眾,而張琍敏多次在網路上看到與高雄市府或陳菊有關的弊案新聞或評論,加上高雄市府確實債台高築,張琍敏的貼文並非毫無根據,即使內容與事實並非全然相符,但張女並無毀損名譽的故意。
此外,法官也提到,陳菊與所領導的市府團隊的執政表現與公共利益相關,公共事務屬可受公評之事項,應受人民評論監督,法官認為維護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與兼顧民主政治的監督,依陳菊身分,可召開記者會、採訪、媒體投書或臉書,來回應輿論質疑與中傷,認定陳菊對於他人的批評言論可能造成的主觀感情傷害,應有較高容忍度,因此判定張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陳菊委任律師聆判後,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將會繼續上訴。昨日晚間,張琍敏也在個人臉書轉載獲判無罪的新聞,並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台灣還是守住最後的防線,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