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偵辦刑警張弘學表示,當時已婚還有小三的黃男,2012年6月慫恿陳女把房子拿去貸款,從中賺取5萬多元佣金,10月又要陳女賣掉房產投資徵信社,得手320萬元。
但因交往期間陳女過於緊迫盯人,黃文進受不了,為擺脫陳女糾纏遂起殺機。他料定陳女會再找法師挽回愛情,於是先在網路上假冒法師和陳女連絡,再用「王八機」邀約陳女南下嘉義。黃男另以7萬元代價找來一名施姓男子,要施男假扮法師的司機,到嘉義高鐵站接陳女。
施男接到陳女後,依黃文進交代,要陳女將摻有FM2的「淨符水」喝下,以示對法師的虔誠,等她昏迷後,再把她載回台中交給黃男。
黃男犯案前2天先在外面租屋,昏迷的陳女被送來時,為了怕藥效已過,還先把她載至別處灌安眠藥,才載回租屋處動手殺害陳女。
當天深夜,黃男把陳女屍體放入後車廂,開車行經台中旱溪一帶,發現當地人煙罕至,就在附近樹林內用圓鍬挖洞,把陳女脫光埋屍,再把她的衣物丟棄旱溪中。隔天再以工作地點異動為由,將只租了幾天的房屋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