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0 05:58 臺北時間

【馬王戀新鐵證7】馬妻不告通姦求償400萬 關鍵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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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馬王不倫戀鬧到對簿公堂,士林法院首度開庭時,馬俊麟妻子委任律師林晉宏出庭後接受採訪畫面。(翻攝民視新聞)
馬王不倫戀鬧到對簿公堂,士林法院首度開庭時,馬俊麟妻子委任律師林晉宏出庭後接受採訪畫面。(翻攝民視新聞)
鄉土劇《大時代》早已完結篇,演員王瞳和馬俊麟在劇中的角色終成眷屬,沒想到兩人在戲中愛的死去活來,戲外也疑似擦槍走火,馬俊麟妻子梁敏婷曾給2人機會,沒想到2人卻持續勾纏,馬妻9月間憤而提告,但只依《民法》中侵害配偶權控告王瞳,並未提出《刑法》中的通姦罪告訴。
負責審理此案的台北士林地院,在11月4日召開首次開庭,當天王瞳和馬妻都未現身,僅由律師代為出庭。馬妻透過委任律師林晉宏寄出4大鐵證,包括本刊跟拍2人幽會的照片、王瞳示愛的情書、在馬俊麟車上發現的疑似王瞳住處的鑰匙及磁扣,以及王瞳和馬俊麟共用雲端記事本傳情的內容。
王瞳收到法院傳票,竟和媽媽、阿姨(右)成「王家三婆娘」,到馬家侵門踏戶,對馬妻興師問罪。(翻攝梁敏婷臉書)
馬妻委任律師林晉宏在開庭當天,曾受訪指出,在庭訊時,形容馬、王2人的關係,就如同馬俊麟曾經說過的「一顆種子很大,雖只冒出一點點芽讓人看到,其實下面有很緊密的關係」,並指以目前蒐集到的事證來看,認為馬、王有逾越一般朋友的曖昧、親密關係,只是並無性關係。
王瞳(左)和馬俊麟(右)一同舉行記者會,王瞳淚訴對挨告很訝異,馬俊麟則是全程護著王瞳,責怪妻子提告讓他難做人。
馬妻得知在丈夫車上發現的陌生鑰匙與磁扣來自王瞳家後,讓剛產下雙胞胎的她情緒崩潰。(翻攝馬俊麟臉書)
律師陳鼎駿分析,實務上針對「侵害配偶權」是以「逾越一般朋友之交往關係」為判斷,而不限於要有性行為,和《刑法》通姦罪的協定相比較寬,故如原告可以提出逾越一般朋友之交往關係之證據(如泡湯、親暱合照、曖昧對話、互表心意等),一般實務就會認為有損及配偶權。法院並會以雙方的社會、經濟、具體情況來認定賠償數額,而本件原告雖主張400萬元,但除非原告能夠具體說明金額計算基礎,否則應該不會到此金額,一般都是6位數為多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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