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以庶民形象自稱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日前才被《壹週刊》踢爆失業時,曾大手筆購入7,200萬元南港豪宅,引起軒然大波。今(27)日《壹週刊》又再度爆料,李佳芬曾在「東方明珠」豪宅買賣時,一口氣賺進1,642萬元,讓不少人相當稱羨。
不過,李佳芬卻在房屋完成交易後,遭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認定她短報444.4萬元房產交易所得,被要求需補稅81.8萬元,還被處以漏稅金額一半高達40.9萬元的罰鍰,總金額共為122.7萬元。李佳芬不服提告,2016年最高行政法院判結果出爐,最終她仍需繳稅定讞。
而該報導中也特別提到,李佳芬才取得東方明珠所有權短短15天後,就成功脫手賣出,是否如韓陣營所強調的買房是為了自住?答案似乎已不辯自明。
對此,韓辦發言人葉元之稍早回應澄清,李佳芬當時有委託會計師處理,會計師根據國稅局當初核定的稅額去繳納,卻在5、6年收到國稅局補稅單,改用其他種計價方式。葉元之更強調,這是一般小老百姓會遇到的問題,絕對不是什麼逃漏稅。葉元之也藉此反批總統蔡英文的哥哥,過去曾買假發票還被罰1,000多萬元,指其才是真的惡意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