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維在案發後,推稱遭設局仙人跳,反告對方誣告,不過,檢方認定被害人說法屬實,今(29日)也一併將被害女記者不起訴。
張書維被控在2月間春酒續攤時,被控在KTV包廂對一名身材火辣的正妹記者A女猛抓豪乳,後來又趁另名更年輕的女記者B女準備搭計程車送他離開時,半路誘騙對方到汽車旅館,企圖脫光對方衣褲性侵,幸好最後因B女大喊及苦苦哀求,張才未得逞。
不過,張書維面對指控,後來還開記者會表示,他當天受邀參加春酒,因為透過熟識的里長介紹,才結識2名女記者,對方不斷向他敬酒,因為氣氛熱鬧,他才邀約2人與另位朋友一起到台北市的KTV續攤唱歌。
最後他不勝酒力醉倒,隨後另名友人帶著1名傳播妹到場,2名女記者還對他說:「幹嘛還找妹來,我們2個陪你們玩就好了!」張書維還稱,當時他不勝酒力醉倒在沙發,2女仍與他肢體接觸。
最後A女先離開,B女跟他搭乘計程車離開,醒來時已在汽車旅館門口,並未強迫對方上摩鐵,未料事後對方卻告他,他懷疑遭女記者設局陷害,但檢方根據相關事證,採信被害人說法,仍將張書維起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