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指出,何星磊法官赴美進修,是依法申請核准,是由司法院官方同意的國外進修,目的是要讓法官赴國外進修,增加語言能力及專業素養,立意良善,但由於是短期近修,雖可以請假,但還是要參加分案及收案,如果進修2個月後回來,可能已會有一堆案子在等著辦,因此申請的法官並不多。
如果法官參加的是1年期以上的國外長期進修及訪問學者,就可以不參與分案,因此,參加這種長期進修的法官,就可以專心進修,不必擔心回國後積一大堆案子沒有辦,因此非常熱門;至於短期進修,就比較少法官申請,何星磊在候補法官的階段,就申請得到,同時也非常巧合的遇上妻子在美國生產,女兒一出生就是美國人,何星磊法官不僅可陪產,也立刻成為美國人的老爸。
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負責偵查的檢察官及職司審判的法官,是這防線中的2大支柱,司法官特考錄取率約百分之1,經過如此「嚴選」出線者,可稱是菁英中的菁英,月薪最高可達18萬餘元,並受終身職保障,何星磊法官的行為,對於正如火如荼進行的司法改革,無異是重重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