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竹科工作的范姓男子指控,去年8月他檢視住家監視防護系統錄影資料時,無意間發現妻子與閨密的對話,影像中,妻子眉飛色舞地告訴閨密,她曾與趙姓小王三次到新竹薇閣汽車旅館做愛,而且「無套中出」,氣得范男狀告妻子與小王,並求償200萬元。
范妻辯稱,因為兩夫妻感情不睦,丈夫疑似外遇,小三還傳性愛照片向她示威,所以在兩人關係已經降到冰點時,她明知家裡裝設監視器,為了噁心老公,故意在閨密來訪時編造外遇情節,事實上,去年10月間,因老公對她與女兒施暴,經地院調解,已經離婚。
趙姓小王則聲稱,他與范妻的哥哥同為扶輪社社友,因范妻來幫忙而認識,但沒有交往,是在收到開庭通知書才知道此事,他否認與范妻有婚外情。
法官當庭勘驗范妻在自宅向友人的「自白」影帶。畫面中,范妻跟閨密說:「他叫喬治,可能我們才剛開始吧,所以我就會覺得,不見個一、兩天就受不了!」「那麼久沒見面還沒戴套,我們第一次也沒有耶,在那個薇閣,天雷勾動地火,後來3次在薇閣。」「哈哈哈!他可能有吃藥吧!因為他是我哥下線,他就說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有感覺,我老公是喜歡人家服侍他的,不懂女生的喜歡,那個喬治就還滿知道女生的感覺。」
法官認為,范妻與友人言談中語調舉止自然,無明顯可察覺是刻意虛構故事,且如果是為了報復老公而編造婚外情一事,勢將把外遇對象捲入是非、備受責難而徒生事端;對話中,范妻自始至終都未曾就趙男即為喬治一事有何爭執,可見兩人確實過從甚密,已有男女情愫,甚至發展至少3次性關係,最後法官判兩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
本刊調查,已有家室的趙男(40歲),擔任新竹某扶輪社社長時,曾遭法籍女高中交換生(17歲)指控,假借共進午餐,強行將她帶到薇閣汽車旅館,意圖性侵,而法籍少女畏懼趙男「輔導員」身分,擔心若不從會被遣返,因此與趙男發生一次性關係。
事後她向扶輪社高層投訴,並報案控告趙男「利用權勢性侵」;而趙男坦承性交,但強調是雙方同意,新竹檢方認應屬合意性交,全案不起訴;雖然上次面對司法追訴全身而退,但他也因此風波主動退社,沒想到這次又因與人妻上薇閣,而被新竹地院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