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苗栗縣政府曾2次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卻都遭縣議會否決。這回藍綠陣營議員各自連署提案,11月26日經縣議會第四審查小組協商完成,於今(10)日下午進行二、三讀,《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終於闖關成功。
其主要規範縣府在規劃設計階時,進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1公里以上,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並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專家學者應經縣府遴聘公告,落實保護石虎及石虎棲地。對此,曾玟學議員於臉書報喜,強調這是石虎保育法制化跨出的第一步,這次也將該法「條件從1.5公頃、2公里,修回了比較嚴格的1公頃、1公里。」
曾玟學也藉此談論對於苗栗縣未來的隱憂,強調仍連續26年不刪預算,「這個會期我們提出的各項不合理預算,明年依然繼續使用。」最後,他也期許自己持續奮鬥,「苗栗還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