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主控訴,今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市府上訴確定,台中市府明明上訴不成,還強行接管驗收,地主質疑,市府若用被撤銷的預算書、圖驗收過關,將嚴重影響地主配地權益,希望檢調能介入調查。
地主S先生向本刊表示,高鐵新市鎮重劃案的原始設計書、圖在2010年核定,但後來爆發前重劃會理事長李金安毀損古蹟之事,在2014年時做第二次變更工程預算書、圖,但在2017年8月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不過台中市建設局、水利局等單位,仍執意在同年11月完成所有工程接管驗收,令人好奇其依據何在。
根據重劃工程的標準作業流程,是必須在預算書、圖完成審查後才能施工。施工完成依核定書、圖辦理驗收,驗收完成得依驗收現況製作竣工圖及結算書,最後依結算書製作負擔總計表,計算出地主應負擔多少比例,核定完成後才能公告配地。
S先生指出,變更後的工程預算書、圖,不可能與原始的數字相同,尤其工程驗收不可溯及既往,新的預算書圖直到今年10月才核定,市府卻以當時未核定的版本當做驗收依據,還以錯誤版本的竣工圖和結算書,於2018年10月核定負擔總計表,質疑過程根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