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指控,她因為積欠王男(23歲)一萬元,對方不斷逼債,她迫於無奈,今年9月4日同意讓王男到其住處,以拍裸照供其欣賞方式抵債。詎料,王男趁她被拍裸照,無法抵抗時,突然拿牙刷插入其下體,性侵得逞。
王男到案後否認犯案,他供稱,A女去年陸續向他借了10萬元,拖欠很久都沒還,他不想沒完沒了,於是主動將債務減免為三萬元,條件是必須立刻清償,而A女向老闆借款兩萬償還後,還差了一萬。
當天,王男到A女住處,坐催積欠的一萬元,A女一直打電話到處借錢,期間曾叫他幫忙到廁所拿牙刷給她,後來實在等很久了,王男也不耐煩,就離開A女住處。
A女堅稱有拍裸照一事,她說,因為被逼得沒辦法,所以同意讓王男到其住處,自己則躺在床上,脫光衣褲讓王男持手機拍攝下體照片,而王男拍完後也讓她檢視圖庫裡裸照、共32張;可是,A女當天報案後,員警檢視王男手機,卻不見A女照片,這也讓檢方起了疑心。
此外,檢方調閱A女住處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進入A女房間前,兩人在大門處交談片刻,並未爭執,且互動間,也不見性侵案常見的憤怒、恐懼、害怕、逃避等情緒。
加上A女案發後曾LINE友人,拜託幫忙報案,事後自己也打電話報警,A女自己報警內容是「有糾紛,女的被男恐嚇,請前去瞭解」,友人則向警方說:「朋友遭地下錢莊強拍裸照」,兩次報案都為提及遭性侵,而拍裸照的部分A女事後是坦承自願,因此,檢方認為全案有多處疑點,偵查終結後,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