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一名男子201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中國農業銀行某分行劉姓女副行長,劉女以「拚業績」為理由,說服男子辦理一個「零存整付」的帳戶,3年之內不能取款也不能掛失。
男子原先因已經有太多銀行帳戶拒絕,最後因為難拒人情仍然在2013年6月辦理開戶,存進第一筆人民幣140萬元(約新台幣602萬元)存款,並聽信劉女建議,將提款卡寄放在她那,之後男子再陸續以匯款方式存款,具體金額約人民幣1380萬元(約新台幣5939萬元)。
2015年10月男子看到「劉女涉嫌詐騙案逃亡」新聞,急忙到銀行確認帳戶內存款金額,餘額卻只剩下73.89人民幣(約318元新台幣),男子向銀行舉報,銀行一開始還指稱是男子自行提領,經過調查後才發現是劉女盜領。
男子要求銀行賠償損失,但銀行認為此事是劉女個人行為,法院也認為,中國農業銀行沒有替民眾保管提款卡的業務,劉女保管卡片的行為並非代表銀行,近日判男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