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桃園地方法院在去年12月14日的偽造文書刑事判決書所載,林姓少校在宜蘭縣壯圍鄉駕車時,因交通違規被員警攔查,但林因沒有駕駛執照,竟冒用胞弟的名字冒名頂替,還偽造弟弟的簽名,後來因為林的弟弟向交通機關申訴罰單,林的行為因此被揭露。承審法官認為,林的作法足以影響警察舉發交通違規及裁罰的正確性,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林姓少校的前妻小玫指控,林根本沒駕照還敢開車,6年前他還曾因車禍撞傷老婦人肇逃,也找胞弟頂替,最後只好由她出面調解、賠償,陪同傷者復健,加上後來涉犯偽造文書罪,居然還可回到部隊,不明白軍隊的審核機制出了什麼問題?
小玫和林的軍中同袍忿忿不平,指出林去年被汰除後還領了400多萬元,回鍋後薪水照拿,待他補滿20年年資退伍,又可再領月退俸,算一算總共可領約1100多萬元,根本是浪費國家資源,希望國軍能重新審視任用這樣的軍官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