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報導,「公共出借權」的試辦範圍包括台灣圖書館和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兩館書籍。試辦期間,補償金的著作範圍為本國人、立案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語或外語創作,在台灣出版且有ISBN的紙本圖書。
補償金發放對象為作者和出版者,每借一本書共可得補償金3元,分配為作者拿70%、出版者拿30%,政府機關和學校則不列入發放對象,發放補償金的下限為30元。在試辦期間以兩館當年度的借閱資料為準,並於2021年2月開放作者和出版社登記,5月開始發放補償金。
教育部指出,全世界目前已有30幾個國家推動「公共出借權」,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紐西蘭、英國等,以歐洲國家數量最多。台灣期待透過期待實施公共出借權,能提倡閱讀和出版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