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9)日海山分局交通組長楊信毅表示,只要有聽聞警鳴器,沒有避讓的而肇事致人死傷的話,那就要罰6,000到90,000元的罰鍰。不過此案目前雙方的肇責比例仍在釐清當中。
楊信毅接著指出,按肇事小貨車駕駛目前的說法是,他在經過路口的時候,有聽到這個警鳴器,但聽到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不過縱使如此,還是會依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換言之,「就是說你只要有聽聞警鳴器,就要來做一個避讓動作。」
不過從當時影片來看,劉姓員警連人帶車遭撞飛,車體扭曲變形,不難想像當時撞擊力道之猛。
106年特考班的劉姓員警,畢業後就分發到海山分局海山出所服務,再過幾天就期滿一年,現今卻因一場車禍,使他重傷,至今都還在加護病房內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