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結果揭曉,國民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慘敗,連高雄市大本營藍軍的8席立委也全軍覆沒,接下來他將面對由「Wecare高雄」等團體發起的罷免行動,能否保住市長寶座?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程序分為三階段:一、1%公民提議;二、10%公民連署;三、投票(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而且投票人數要達該選區公民數的25%)即完成,門檻雖然高,但受韓甫就任市長不到4個月即宣布參選總統影響,罷韓聲浪持續不輟。
成功門檻 需57萬票
前年高雄市長選舉公民人數228萬人,罷免第一階段要有22,800份公民提議書,Wecare高雄等團體已在去年12月26日赴中選會,送交32箱、約3萬份的罷韓提議書,並成立「罷韓大聯盟」,完成第一階段的罷免程序。
第二階段罷免行動緊接著登場,中選會須在20天內完成查對提議人名冊,近日完成之後,如果名單正確,且人數符合規定,將公告罷免連署開始,須在60天內完成,且份數必須超過高雄選舉人數的10%以上,即約23萬人。
中選會收到有效連署書後,40天內必須完成審核連署人名冊,確認連署人數無誤,同意罷免案即成立,並將罷免理由送交韓國瑜,韓須在10天內提出10,000字以內的答辯書,中選會收到答辯書屆滿5天,旋即公告投票在成案後的20天至60天內舉行。
上述程序完成之後,第三階段的投票規定,除了同意罷免人數必須超過不同意罷免人數,還要投票人數達到具有投票資格者的四分之一,依照高雄市228萬名選民人數計算,估計需要超過57萬人投票,罷免才有機會成功。
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在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罷免案投票若遭否決未過關,在該被罷免人任期內,外界不得對其再提罷免案。
也就是說,韓國瑜若遭罷免通過,4年內不得再參選高雄市長;但若罷免失敗,就能安心做完這任市長,外界不能再對他提出罷免。
此外,若選委會收到連署人名冊,認定連署人數不符或資料不齊,罷免案只要被選委會宣告不成立,罷免提案人在一年內也不得再對同一被罷免人提出罷免案。
立委時期 曾被提案罷免
韓國瑜早在1994年立委任內,就因「擁核」被提案罷免,當時同意票高達87%,但投票率僅有21.5%,未達50%門檻,最後罷免案沒通過,讓韓得以保住立委身分,但仍創下首位立委被提案罷免成案的紀錄。
如今,他剛遭逢總統選舉挫敗,就得再次面對是否被罷免的硬仗,能否保住高雄市長寶座,無疑是總統選舉落幕後的另一場政治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