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謝姓被害人的車子停放在新店寶高路100號對面停車場,在12日凌晨2時許,遭人持石頭砸破車窗,車內雖無財物損失,但更換玻璃窗費用卻高達15,000元。另外,有陳姓被害人也在同一時間、同一停車場被石頭砸破車窗,車內無財損,更換玻璃窗費4,000元,還有一名劉姓被害人的車子也被砸,車內財損400元,換玻璃窗費用2,000元。
14日凌晨3時許,陳姓被害人車輛停在寶高路三車停車場內,遭人同樣拿石頭砸毀車窗,車內財損現金2,000元,玻璃窗更換費用1,000元,還有鍾姓被害人報案指稱,他停在寶高路路邊停車格內車輛,也遭人用石頭破窗,車內財損現金2,000元,車窗更換費1,000元,另有三起被害人則尚未報案。
新店警分局在接獲連續報案後,立即展開展偵辦,在調出監視畫面後,有眼尖的員警即刻認出張姓犯嫌身分,因為他4年前才因犯下相同案被逮送法辦,他雖居無定所難掌握行蹤,但警方得知張嫌平日都睡在宮廟,因此,警鎖定大文山區一帶宮廟進行清查,最後在北市文山區政治大學後山土地公廟內,將他逮捕到案。
張嫌到案坦承因缺錢花用,才找戶外停車場或停車格砸窗犯案,所得現金則都花用殆盡,警訊後將他依竊盜、毀損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