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清晨6點多,劉郁志的父親起床後,發現手機裡有一封黃靖亞凌晨一點發送的簡訊,內容寫著:「對不起,我做錯了!」劉父認為情況不單純,立刻打電話告訴承辦員警。
另外,原本已經與黃靖亞約好、要在當天早上7點半,陪黃向警方投案的律師劉家榮,因遲遲等不到黃,也聯絡不上人,所以致電警方,請警方前往黃的住處查看。警方進入黃位於高雄市美術東四路的住處時,發現他已燒炭自殺,現場留下一封給父母的遺書,上頭寫著:「爸媽對不起,要讓你們失望了,只求你們不要再為我難過,我真的錯了,對不起,如果能回到當初,希望還有主的帶領。」
劉家榮表示,黃靖亞在自殺前一天找上他,一開始就在電話中表明:「事情是我做的,我的人生完蛋了!」語氣激動。劉除了協助黃連絡警方外,也要求黃與家人聯繫、坦承告知。過程中黃頻頻詢問律師,投案後是否會被羈押?如果交保需要多少錢?知道有羈押的可能後,黃難過地說:「如果會被羈押的話,我寧願去自殺。」沒想到黃最後仍無法面對現實,選擇走上絕路。
劉父得知殺死兒子的凶手畏罪自殺後,向辦案人員說:「如果知道黃要自殺,我會努力阻止他犯第二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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