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9 15:23 臺北時間

【全民防疫】網傳台南某院所確診肺炎 衛生局通報檢警偵辦

mm-logo
時事
網傳南市某診所有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南市衛生局指是假消息,亂傳將法辦。(衛生局提供)
網傳南市某診所有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南市衛生局指是假消息,亂傳將法辦。(衛生局提供)
最近有網路社群與通訊軟體群組散佈謠言,指台南市某醫院、某診所,有武漢肺炎確診案例,言之鑿鑿,真偽難辨,衛生局特別出面闢謠,呼籲民眾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佈訊息為準,不要未經查證即散佈訊息,同時,衛生局也檢具相關資料,通報檢警偵辦。
這幾天,網路社群與Line群組流傳假疫情訊息,指台南市某醫院收治確診個案,甚至連個案的旅遊史等假訊息也繪聲繪影,煞有介事;此外,還有假訊息聲稱台南某診所有患者身體不適,撥打119協請消防局轉送醫院觀察,轉診時,消防局人員穿戴全身式防護衣,如臨大敵,可能是轉送確診案例。
台南市衛生局出面澄清,此係基於安全考量,之前防疫指揮中心在前置討論流程作業時有規定,提升救護人員個人防護裝備,請民眾勿有不當聯想、散播錯誤訊息,造成市民恐慌。
另,台南市某醫院管制部分出入口與部分停車場,啟人疑竇,其實也只是該院防疫應變規劃,並非有新的確診案例;衛生局強調,目前繪聲繪影的的訊息很多,真假難辨,散播者可能無心,但「看到黑影就開槍」,往往與事實差距很大。
衛生局建議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無法證實之疫情訊息時,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公布的訊息,避免觸犯「傳染病防止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一旦查獲,衛生局將主動通報檢警單位偵辦。
衛生局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散布傳染病疫情相關謠言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科50萬元罰金;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得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若想查證傳染病相關訊息,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諮詢。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