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稱為「東吳天菜」的男子陳晁慶,2018年底,將自己與女友右右(化名)在租屋處自拍的性愛影片上傳到網路平台,女方得知自己成為情色平台熱蒐對象後近乎崩潰,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但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從一審較重的2年徒刑,改判為1年,並宣告緩刑4年,另需賠償被害人75萬元,全案定讞。
不願和解 被迫息事寧人
本刊循線聯繫被害的前女友右右,並告知判決結果,她完全無法接受,受訪時聲淚俱下表示,全案審理期間她多次向法官強調沒有意願和解,希望陳男被判刑得到應有的教訓,原本以為受命法官是女性,應能體會她的心情,不懂為何最後卻像是逼她收賠償金,息事寧人。右右激動地說:「我告他不是為了錢,法律卻叫我拿錢了事…那我私下拿錢就好,我還要法律幹嘛,還需要經歷這1年多的訴訟嗎…?」
右右完全沒料到前男友可以「賠錢換緩刑」,又氣又急地說:「堅持提告就是希望他能夠有前科……得到應得的教訓,好讓他在未來的人生能時時警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堅信這樣就能實現公道……沒想到二審法官卻完全沒有顧慮過我的感受,在雙方沒有達成和解之下,就判陳男緩刑,給了他重啟人生的機會,但我已破碎的人生,又要由誰來修復?」
她說,因為前男友的行為,到現在1年多她都還在吃藥看醫生,「我很想告訴自己真的沒事,是我想太多,說服自己時間過了就會好,但我發現時間過了,還是好不了,但他跟我分手後2個月就交新女友,四處遊玩吃大餐,繼續過他的生活。」最扯的是,他的新女友竟還截取新聞報導畫面,在IG連結下面半調侃地說:「是前女友。」還一連說了3次。
右右報警之初,前男友都沒有任何表示,他的朋友還嗆右右說:「根本告不成!」對她落井下石。右右說:「(他們)一直在看我笑話,一直覺得他是對的,認為是我在鬧,事情根本沒這麼嚴重。」根本看不出前男友有任何悔意。
自拍為樂 散布各大社群
更令右右傷心的是,「賠償金也是由陳男爸媽付錢,陳父在審理期間,還傳訊息跟我說,希望我能夠釋懷寬心,到底是要寬什麼心,他兒子自己做出這種事情,他還要我寬心?二審擺明就是給對方拿錢換緩刑。」
本刊調查,東吳天菜陳晁慶和右右交往期間,2人多次在租屋處發生性關係,陳都會自拍取樂,但右右萬萬沒想到,這些影片與照片會成為她的惡夢。前男友辯解為了要增加和異性交往的機會,2018年間,在2人仍交往時就將性愛片上傳至網路,直到2019年1月20日,短短25天時間,共上傳16次2人的性愛片。
直到她發現前男友劈腿分手,事後透過友人告知,才驚覺自己成了情色影音女主角,2人在租屋處拍過的影片,被前男友傳到PTT、Dcard這二個台灣主要的校園社群平台,還上傳到國際成人影片網站Pornhub,就連Google雲端硬碟也有備份,散布範圍遍及全球。
更可怕的是,這些影片被轉傳到各大A片論壇後,右右不知道怎麼辦,也不敢跟家人講,只能自己面對,「我報警之後,一一去搜尋哪個論壇有影片,再拿傳票要論壇撤下影片,這些事情全部都是我自己處理,他卻跟法官說,他有刪掉影片,但轉傳的那些呢,這些轉傳出去的影片都是因為他而造成的,卻是我來收拾,而他卻說上傳影片的目的不是想要傷害我!」
一審士林地院以一罪一罰認定陳男應判處64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73萬元,但檢方、前男友皆對此判決上訴。原本沒請律師的東吳天菜,在上訴前委任2名律師,並向高院法官主張其16次犯行是本於同一犯意接續為之,侵害相同法益,屬於接續犯,應以一行為評價,請求改判。
坦承上傳 辯解吸引異性
但右右沒想到高院真的認定陳男16次犯行,出於同一犯罪目的,在時間差距上也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評價,因此撤銷原審判決,改依一個「以網際網路上傳猥褻影像供人點選之方式供人觀覽罪」判刑1年、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6個月內,賠償被害人75萬元,引起右右強烈不滿。
身高183公分的陳晁慶,就讀東吳大學英文系期間,是系上籃球隊的風雲人物,外型俊俏,靠著濃眉大眼、高大外型及球場上的表現,在系際球賽引起討論,陳男把自己在球場的英姿放上IG,引來不少女粉絲追蹤,因此得到「東吳天菜」的外號。
事發後陳男狼狽從學校退學,入伍當兵面對司法審理,他出庭時雖然對自己的行為坦承不諱,承認是他上傳影片,卻辯解只是為了吸引注意,無意對女友造成傷害,只是這種辯解不僅難以令人置信,對被害人更是二次傷害。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