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質詢時表示,依法促轉會任務要在2年內完成,未完成要申報延長,但促轉工作不可能2年完成,雖然促轉會過去發生一些風雨,但「促轉不能逆轉」。他問蘇貞昌,是否會裁示延長促轉會的任務?
蘇貞昌答詢時表示,過去台灣受威權統治幾十年的不公不義,幸好立法院通過《促轉條例》,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帶領團隊也非常辛苦努力,「幾十年的不公不義,不可能2年馬上就完成。」
蘇貞昌說,雖然現在促轉會已經做了很多,但還有很多工作要繼續做,「如果促轉會報上來時,我會同意,促轉會應該要延長。」他強調,延長是要讓轉型正義做得更好、讓報告更完整,也讓受難者可以早日得到平反。鄭追問:「會延長一年?會提名主委嗎?」蘇回答:「都會照規定。」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規定,促轉會應於2年內完成任務,並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任務總結報告,2年內未能完成,可報請行政院長延長,每次以1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