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全向本刊投訴,中東寶塔原名福祿壽寶塔,1991年由邱振明起造,當時標榜高屏地區唯一遵照相關法令申請,並經核准使用的納骨塔。陳說,邱欠他2000萬元、用1000個塔位抵債,等於一個塔位2萬元,他因此取得塔位產權。
陳寶全告訴本刊,釋見引接手後找上他,詢問是否願將塔位脫手,並說若有其他持有者想出售也歡迎介紹,她願以一個塔位5000元的價錢收購。陳想到友人持有350個塔位,確實有意出售,因此打算介紹釋與友人洽談。
不過,這時釋見引卻告訴他,每個塔位的收購價改為3500元,他無法接受,最後釋才又同意恢復為5000元的收購價。
後來陳寶全介紹友人與釋見引會面時,釋突然提出,希望買賣契約由陳來簽,陳覺得莫名其妙,自己並非賣家,為何要由他簽約?釋則聲稱,她比較信任陳,且她帶了現金,簽約後直接付現、銀貨兩訖,不會有糾紛。陳雖然覺得怪怪的,但又想可能是出家人對社會俗事不了解,才會提出這種要求,不過還是不太願意。友人見雙方僵持、氣氛尷尬,最後也鬆口同意由陳代表其簽約,將塔位賣出。
這時釋見引又提出,希望向陳寶全化緣50萬元,助她弘法,陳認為這是好事,同意在當下的買賣合約金額中,先扣25萬元,等下次賣自己持有的塔位再扣25萬元,分二次支付化緣費用。
不料,陳以自己的名義簽下朋友與釋見引的買賣契約後,才驚覺上當。因為友人告訴陳,釋直接在給付的總金額中扣下50萬元,等於將她向陳化緣的50萬元一次拿走。另外,釋事後以此契約聲稱,已向陳買下其1000個塔位,形同讓陳的塔位所有權全部消失。
不過,釋見引對此予以否認,她表示陳聲稱手上有1000個塔位,但她接下經營權後並未看到陳持有的資料,她認為陳應將此爭議循法律途徑解決。另外,釋見引也否認曾與陳寶全見過面及簽訂買賣契約情事,更沒有化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