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報導,台南一名18歲吳姓女大學生,2019年6月20日晚間,因下腹部疼痛,在宿舍淋浴間產下一嬰,當下害怕自己沒有能力撫養,又擔心嬰兒哭聲會引來其他人的注意,於是親手將孩子口鼻遮住,接著再用手掐脖子,導致嬰兒呼吸衰竭而死。
室友因為女大生臉色不佳,將她送往醫院,女大生將嬰兒屍體裝在塑膠袋中,放在急診室的垃圾桶裡,並向醫護辯稱是自己因為月經才導致大量出血,但是經檢驗後確認為產後出血。
台南地院考量女大生年紀、犯罪動機及目的、手段,依產後殺女嬰罪與遺棄屍體罪,合併判8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