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循線追查散布假訊息的LINE用戶真實身分,發現是1名68歲、住南投縣的王姓家庭主婦,她到案後表示,因為接獲有人傳遞相關疫情訊息的影片和訊息,未詳實查證,便將該疫情訊息轉貼在LINE群組內,不了解會造成民眾恐慌。
此外,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一隊也接獲有民眾MOBILE論壇上,刊載「寶瓶星號剛放回的1,700人只量體溫沒篩檢檢體,這保證是真的,我沒在編故事」等訊息,旋即展開偵辦。
警方相關偵查作為,進而該網路論壇上個化出身分,發現1位住在新北市、59歲無業的陳姓男子嫌疑重大,派員將該散播假消息男子傳喚到案。陳男到後辯稱,因他認為政府進行篩檢比例太少,並不具代表性,他才會上網發文。警方訊後同樣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該新北市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
刑事局呼籲民眾切勿散布假訊息,若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情事,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