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質詢時質疑,禁止醫事人員出國的法源為何?可能引發勞資糾紛、法源爭議,且行政院也沒有相關罰則,如果醫事人員堅持出國根本無法強制要求。
衛福部長陳時中回應,若醫事人員到被列為疫情第1、2級的國家,是由各醫院負責准駁,只有到最嚴重的第3級疫情國家才由防疫指揮中心管理,「沒有禁止所有的人」。陳也強調,如果防疫指揮中心不管,「出國人多,染病人多,醫療體系人力就會出問題,在疫情指揮中心我們不樂見這樣子。」
高嘉瑜追問禁止出國的法源依據?陳時中回應,包括《醫療法》《醫師法》以及《武漢肺炎防疫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都可以用。高嘉瑜仍強調,《醫療法》《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禁止出國,只說要遵守主管機關的指揮,但禁止出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可能會有後續賠償問題。
陳時中仍強調,因為防疫指揮中心對疫情有正確判斷,當時義大利、伊朗、日本、韓國疫情都還沒有這麼嚴重,如果醫事人員當時出國,回來就要居家檢疫,站在疫情中心必須要保護戰力,才做出這樣的決定,「這是不得已的」。
高嘉瑜原打算問另一個議題,但蘇貞昌插話說:「欸!委員,妳從頭到現在,妳都一直講沒有法源依據,其實錯的!」蘇說,禁止出國是有法源依據的,立法院剛通過的特別條例第7條明白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之需要,得實施必要的應變措施,「這就是法源依據啊!法律上規定得明明白白!」
蘇貞昌接著說,事實上禁止醫事人員出國也有需要,如果不是有這樣的要求,如果醫事人員去了有疫情的國家,回來居家檢疫14天,對醫事人員本身不好,對防疫能量也不好。此外,特別預算會要對他們補助,因為沒有出國受到的費用損失都會補貼。
聽完蘇貞昌的說法,高嘉瑜回應,謝謝蘇院長解釋,但根據衛福部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明確告訴她到底法源依據在哪裡。陳時中則補充說明,這就是為什麼必須要有疫情指揮中心,是政務官必須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