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幼兒園指控一對趙姓家長,去年帶雙胞胎中的小兒子來註冊繳費,卻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擅自改由大兒子到班就讀,後來園方發現雙胞胎輪流上課後,要求補繳大兒子的註冊費共1萬2,174元,卻被趙姓家長拒絕,幼兒園認為受騙,因此向家長提告詐欺得利。
檢方偵訊趙姓父母,趙父否認園方指控,稱當初雙胞胎都有報名,只是實際註冊的僅有小兒子,在小兒子請假時才會送大兒子去上課,夫妻都有向園方說明過;趙母也表示,送孩子去上課前都會和園長說好,今天由誰上課,絕沒有故意欺騙,連對話紀錄都有保存下來。
幼兒園主任後來才坦言,趙姓家長幾乎每天都會告知來就讀的是大兒子還是小兒子;老師也表示,平常主要來上課的是小兒子,大兒子偶爾才會出現。再根據學生出勤紀錄,也都有明確記載下雙胞胎2人的姓名和出勤狀況。
檢方在調閱就讀紀錄後,也確認幼兒園方早就知情每天來的是大兒子或小兒子,難以認定趙姓家長有詐欺的嫌疑,因此予不起訴。但園方要追討的大兒子註冊費等爭議,屬於債務不履行糾紛,應循民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