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國土計畫法》規定縣市政府應在2年內,擬定轄內的國土規畫方案,提報中央,但行政院修正草案卻將「2年」修正為「一定期限」,讓人質疑國土計畫的落實將遙遙無期。另外,草案也增列「國家重大建設」概念,但對於重大建設的定義相當不清楚,且更不受5年通盤檢討等規範,變相演變成「空白授權」,讓行政院隨時可提案,恐導致《國土計畫法》形同具文。
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強調,現行《國土計畫法》經歷前後25年的立法過程,目的在治療已受傷的國土,讓過去過度開發的土地得以休養生息,維護農地資源確保糧食安全。他質疑,民進黨政府動歪腦筋到山林農地及保育地區上,企圖透過修法,打開《國土計畫法》保護傘,不僅破壞環境保護,也戕害農業資源。
蔣萬安痛批行政院趁各界忙於防疫時,挾執政黨的國會優勢,急著偷渡《國土計畫法》修正案,目的就是取得立法院的「空白授權」,方便政府未來便宜行事。最後,他更呼籲行政院收回《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並開始與民間環保、保育團體及農民團體等進行對話,審慎評估修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