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她勇敢逃脫,最後耗費1個月,才脫離該地,不過本刊日前向刑事警察局國際科詢問,被害人是否可以出面報案,未料國際科回應表示,由於在境外犯罪,我國未有管轄權,而且賭博在當地屬於合法,再加上犯罪者幾乎都是大陸人,所以難以將他們繩之以法。
但就在報導出刊後,國際科態度丕變,積極聯絡本刊記者,提出希望受害人能前去報案的要求,也希望她提供當地狀況與破案線索,最後受害女模於12(日)晚上前往刑事局報案,國際科更以人口販運防制法開案受理,該罪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只是對於國際科從自稱無管轄權,經媒體曝光後卻又能受理報案的狀況,警方前後說法不一,恐也令有類似狀況的民眾無所適從。
其實日前國際科也發生過一起在媒體曝光後,才願意幫忙民眾的案例;國際科員警於去年8月12日凌晨,偵辦一起跨國走私毒品案,前往新北市林口區逮捕主嫌,卻誤認一輛停在路邊的轎車是嫌犯座車,不但衝撞該車、擊破擋風玻璃,甚至還開3槍示警,更一度把民眾壓制在地。
現場刑警事後雖告知受害民眾,將會妥善處理日後賠償問題,但經過多日,國際科員警卻都遲未和受害民眾聯繫和解事宜,甚至連上門致歉都沒有,民眾憤而向媒體投訴,直到消息曝光後,刑事局國際科才趕緊承認,確實在偵辦案件過程中有疏失,已經向民眾致歉,也會盡最大努力溝通,用誠意達成和解。只是民眾受害若都要經媒體曝光後,國際科才會有所反應,如此鴕鳥心態的做法,只怕已讓人民對於全國最高層級刑事機關的刑事局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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