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交保後表示,感謝法官認定他沒有涉及《證交法》,也感謝檢察官及民航局,他強調,會配合後續所有一切調查行為,最重要的,是要讓遠東航空再努力經營下去,並維持員工的所有一切的權益。
張綱維說,目前正辦理10幾萬筆退票,希望一切順利,祝福台灣的航空旅遊業,平安渡過這次不好的大環境,也希望社會大眾給予旅遊航空業更多的關心,他表示,遠航在疫情初期停航,受傷是比較小,公司的淨值是正的,不動產也相當雄厚,目前有投資人有興趣正洽談中,他會與新投資人完成交接,希望新的投資人可以再回聘遠航原本的員工。
張綱維昨天遭約談到案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認為,檢察官提不出張綱維涉及重罪的事證,僅能證明他涉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未經民航局核准逕行結束營業罪,這些罪都是3年以下輕罪,若當事人要求交保,即可不必羈押,因此准以800萬元交保。
檢察官認張綱維於2016年間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不實記載遠東航空有關係人應受帳款30億餘元,再將不實借據提供予民航局而行使,另於2019年12月12日未經民航局核准逕行結束營業,涉犯《證券交易法》申報公告不實及背信等罪、《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帳冊罪、《民用航空法》未經民航局核准逕行結束營業罪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