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這位保險法名教授在2018年1月至4月曾對妻子施暴,1個月內就打老婆3次,4個月間共毆打7次。起先妻子選擇隱忍,僅驗傷存證,後來教授持續家暴,妻子才憤而提告,但教授始終否認犯行,還對警方辯稱不知妻子為何受傷。不過,台北地檢署開庭後,教授妻子突然表示要撤告,因家暴屬告訴乃論罪,北檢只好給予教授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媒體詢問教授,他表示尊重新聞自由,但家暴事件是家務事,他不是名人,還反嗆媒體報導私事,已違反《個資法》,揚言提告。
本刊調查,屢傳爭議的教授在法界頗負盛名,曾在司法官學院教授課程,工作資歷豐富。他因專業表現亮眼,常接受諮詢、採訪,母親是前監察委員,父親是財政部的退休高官,目前擔任財團董事,家庭背景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