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暐哲與吳青峰於2018年底結束合作關係,事後,林暐哲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指蘇打綠已將〈小情歌〉等270多首創作歌曲著作財產權讓給他,但吳青峰卻在未獲他及所屬公司同意下公開演唱,涉嫌違反著作權。
吳青峰則強調,雙方已合作多年,相當信賴林暐哲,且已排定發片及演唱計畫,無法臨時喊停,否則將面臨鉅額違約賠償責任。另外,吳青峰還指出,林暐哲罔顧情誼,以措詞強硬的文字寄發存證信函,且林暐哲至今未結清版稅,多次催促仍無用,雙方合作基礎蕩然無存。
2月底時,台北地檢署曾起訴了吳青峰及「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當時他的藝人好友紛紛發聲,替他打抱不平。如今一審判決下來吳青峰獲得勝訴,也算是還了他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