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報導,志村健在2002年出版的《怪叔叔完全版》一書提及舊戀情,透露自己19歲時,曾與16歲的高中生交往,2人同居沒多久後女方就懷孕,無奈他當時只是藝人的小跟班,每月薪水僅日幣1.5萬元(約新台幣4,200元),實在養不起孩子,讓女友的家長非常生氣,拿了父親的退休金又和媽媽借錢,向對方道歉後才平息此事。而他與女友決定放棄小孩後,最終分手收場。志村健友人透露:「在那之後,他(志村健)再也沒提過這件往事。」
走紅後的志村健,雖然情史精彩,但終身未婚,喜歡聚會小酌的他曾向朋友感嘆:「好想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喝酒。」志村健離世後外界推估他留下的遺產超過日幣50億元(約新台幣14億元),但近日有知情者爆料,因他花錢如流水,身家其實沒有外傳的多,真實的遺產數字約為日幣10億元(約新台幣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