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經義在白宮記者會上自介「來自台灣」,實際上卻是為中國官媒工作,還被起底去年接受《南開青年報》專訪時自詡是「白宮記者中唯一的中國人」,更提到「捫心自問『我是誰?』,答案是『一名中國記者』。」
NCC主任祕書蕭祈宏表示,陸委會認定張經義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將此案移交給NCC執行,將於下週成立專案小組,邀集陸委會共同審查,決議是否開罰或罰款額度,再送交委員會。
有媒體提出質疑,新聞從業人員並不在NCC監管範圍,蕭祈宏則回應雖然不在廣電三法範圍,但此案屬特別法律規定,指定相關機構執行。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違反第33條第2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張經義目前不在台灣,要如何開罰?蕭祈宏則強調「只要他本人戶籍還在台灣,就不是問題」。待詳細結果討論出來以後,才會連絡張經義本人,NCC表明不會聯絡其工作單位上海東方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