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4日深夜開始截圖網友帳號,再留言警告造謠網友。之後郭采潔再補充:「即刻生效,第一波維權。後續持續搜證,之後不再警告,直發律師函。當前法律對網路維權效力,刪文道歉是合(和)解基礎,不能強制撤號。僅此,盼能共頻大眾善良意識,杜絕共犯。一切不願正視此函的惡意言論,我將不惜代價,上升刑事犯罪。勿僥倖,勿念。」
狀態從準備開告到開告,為了表明決心,郭采潔更在微博曬出律師函,律師函中寫到,相關圖文信息嚴重損害了委託人的人格尊嚴,要求相關用戶立馬停止損害委託人名譽權的行為,立即刪除侵權信息,並在原發地址作出道歉聲明,且留存時間不得少於10日。近年已淡出台灣演藝圈的郭采潔,面對中國大陸的網友再提舊日不雅傳聞,可沒有要吞忍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