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說,被害人小全年輕氣盛,以前常在地方打架鬧事、惹事生非,被當地居民視為小混混,而劉姓乩童看準他形象不佳的弱點,便跟小全的哥哥說:「你叫小全一個人來,我跟他好好談,我就不信他在我的法眼底下,能耍什麼花招。」背後想的其實是,希望能有機會與小全獨處,卻讓他遭到侵犯。
離開廁所後,劉男逼小全將手機關機,並要他到床上躺著,小全不肯,回說:「我睡沙發就好。」但劉男仗著身材優勢,強逼小全躺上床,接著對他動手動腳,甚至壓在他身上,還隔著褲子撫摸他的生殖器。小全拚命掙扎並大喊:「我沒有這個嗜好…不要這樣!」
由於二人體型差異過大,小全根本無法動彈,劉男於是開始親吻小全的耳朵及乳頭,並脫去他的褲子,含住他的生殖器。更誇張的是,劉男甚至壓住小全的手,企圖將小全的生殖器插入自己的肛門,但因小全奮力抵抗,才未得逞。
此時小全靈機一動,藉故要買酒精飲料助興,才讓劉男罷手,並向劉借機車逃出,躲進附近墓園,打電話向母親求助。
當時已凌晨1、2點,墓園裡陰風陣陣,小全告訴母親:「我想要死,我不想活了!」並不停怪罪母親及哥哥把他推入火坑。母親則不斷勸小全不要想不開,並要他到西螺交流道會合。
小全隨即在前往西螺交流道的路上,巧遇西螺警分局埤源派出所的巡邏車,他趕緊攔下警車,向車上的員警求救,並到醫院驗傷。小全的下體與胸口都採集到劉男的DNA,證據確鑿,警方將劉移送法辦,雲林地檢署也在去年4月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劉男起訴。
律師蔡政峯指出,《刑法》上的性交不僅指「性器結合」,本案乩童替被害人口交的行為,也構成強制性交罪。此外,該乩童以藥物使被害人勃起,構成「加重強制性交」,是7年以上重罪。律師提醒,被害人如果真的遭遇不幸,記得第一時間保全證據、驗傷、驗DNA,才能替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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