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大衛指出,OTT專法理應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定,但因其跨產業、跨國界的特性,因有政府更高層級官員的人加入,「不管是文化部、行政院,甚至更高層級的總統,大家應該先搞清楚OTT多重要,我認為台灣政府還不太了解OTT,其中科技的影響力太大,應該花時間了解整個產業,不是只訂立一個法,而是產業的策略為何?」舉例來說,當台灣OTT業者還在和境外OTT打拚,想要出海的人就不多,一旦錯過出海時機就為時已晚。
「我認為政府尚未規劃出OTT的整體策略,而是想到了再做。現在草案內容規劃的只有一塊,但我們建議的是一整片。」他強調OTT是國家級的戰略產業,規模做大、方向對了,等同台積電,無論硬體、軟體、服務、內容皆可輸出海外,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