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公主」孟晚舟在2018年12月1日,於加拿大溫哥華轉機時,被加國警方以應美國司法互助要求為由逮捕,美國指控她涉嫌銀行詐欺,尋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審判,甚至以20多項罪名起訴華為。孟晚舟案件至今500多個日子,「暫時扣留」孟的加拿大27日終於宣布裁定,表示孟涉訴的行為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是犯罪。
根據《中央社》報導,孟晚舟律師團1月時在聽證會中主張,美方以孟與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涉嫌銀行詐欺為由,向她提出控告,並要求加拿大協助引渡,但加國並未對伊朗制裁,因此孟晚舟被捕不符「雙重犯罪」法律標準,引渡案應被駁回。
但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針對此案做出長達23頁的裁決,指出孟晚舟所涉嫌的犯罪實質是「詐欺」行為,表示加拿大的詐欺法考量範圍超越國際界線。孟晚舟的行為構成雙重犯罪,因此美國提出的引渡程序將繼續進行,6月還會進行第二階段的引渡聽證會。
本來以為這次判決可以讓孟晚舟重獲自由,這下她必須繼續被軟禁在溫哥華,打下一階段的官司。華為公司對於此判決表示非常失望,將繼續支持孟晚舟尋求正義和自由,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可以還她清白。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也在推特發表聲明,痛批美國和加拿大濫用雙邊引渡條約,對孟晚舟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害的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表示孟晚舟案是起政治事件,中方對此強烈不滿與反對,已提出交涉,要求加拿大盡速釋放孟晚舟,不要再走錯誤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