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的SHOO於2017年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某賭場認識朴某,前後向朴某借了韓幣4億元(約台幣1054萬元),因遲遲未還清債務,遭朴某一狀告上法院,並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她位於於京畿道的房產,要求SHOO還清債務。不過,SHOO堅持不肯還錢,認為朴某借給她的錢被用來賭博,依照韓國法律屬於非法支付,不具償還義務,加上朴某要求1800%的高額利息,自己更不可能歸還。但朴某否認向SHOO收取高利息,且她賭博的場所為韓國合法的江原樂園賭場,認定SHOO有還錢義務。
SHOO自2016年8月至2018年至5月期間,在澳門等地的海外賭場賭博26次,賭博金額高達韓幣7.9億元(約台幣2082萬元),因涉嫌海外非法賭博遭檢方求刑1年。而在去年一審宣判前,SHOO也向法官低頭懺悔,透露:「過去幾個月的每一天都覺得漫長,我正在深刻反省失誤,今後也會一直反省。」最終一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以及社會服務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