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目前規劃,振興券於7月15日上路,使用到12月底,為便利民眾使用,振興券將有紙本實體券,也可以非實體券方式使用,包括電子支付(例如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電子票證(如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支付等共4種方式。
實體振興折價券,可在郵局領或是超商預購領取,先花1千就能領3千元振興券;實體券面額有200元券5張和500元券4張,等同現金、不找零、不可用於儲值。至於電子票券類,消費滿3千元後,將回饋2千元或電子支付點數,退到信用卡或帳戶中。
目前確定發放對象不限年齡、不排富,每人限領一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都可以領取,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或中國籍配偶也可以領。振興券不排富,120萬名中低收入戶可直接領到3千元振興券,不用支付1千元。使用範圍則限制在傳統市場、夜市、商圈等,但電商外送平台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