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為洪文棟生前並不否認曾提供徐國璋生活費,且未曾否認、駁斥對方以「爸爸」稱呼他,堪認洪文棟已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兩造間有親子關係存在。且當徐國璋要求親子鑑定,洪文棟又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因此認定2人具有親子關係。
一審時洪文棟認為徐國璋出生時登記的父親是胡姜永功、母親為胡秀梅,後來才由徐英妹收養,接著又更正生母是徐英妹,因此否認是徐國璋生父。後來一審敗訴,洪文棟上訴高院,改認為徐國璋與母親徐英妹赴美後,母親與美國人結婚,在法律上應由徐英妹的美籍丈夫收養,除非是後來雙方終止收養關係,才有必要再與他打親子官司。如今上訴依舊失敗,但仍有上訴翻盤的機會,就看承繼官司的楊麗花等人如何出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