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指出,投票日當天若未攜帶或遺失投票通知單,仍可帶國民身分證和印章前往投票所投票。明天高雄市長罷免投票從上午8時到下午4時,若民眾未戴口罩,除會請配合社交距離,如經量測體溫未發燒者,仍予進行投票 ; 如有發燒者,則會發給簡式口罩,並登記姓名及聯絡方式,並給予配戴手套後,依循工作人員引導至專用遮屏進行圈選投票。不會影響其投票權。
選委會呼籲,投票日凌晨零時起,勿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等活動,並遵守投票秩序相關規定,以避免不慎觸法,以下為6不原則:
- 勿在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發表或轉貼支持或反對罷免資訊,包括文字、圖畫、影音或符號等,如構成從事罷免活動,或涉及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依選罷法可處50萬元以上罰鍰。
- 勿穿戴支持或反對罷免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以免構成從事罷免活動,而被處50萬元以上罰鍰。
- 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不投票,以免觸犯選罷法刑事罰規定或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 勿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甚至妨害行使投票權,以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 勿攜帶未關機之手機進入投票所,行動裝置以放置於投票所外之手機置放籃為原則,如攜入票所應先關閉電源,以免受處3萬元以上之罰鍰。
- 勿撕毀罷免票,違者裁罰至少5千元。
選委會表示,以往投票日違規案件,多數發生在投票日凌晨零時起使用網路或手機時,因警覺心不足,疏忽時間已從投票日前一日跨越到投票當日,仍發表或轉貼競助選資訊所致。提醒民眾不要疏忽或持僥倖心態,而遭處以鉅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