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張告知貨已到達香港後,A小姐於4月7日再度前往其合夥人李位於大同區的銘倫公司與2人見面,並由張駕車載她前往銀行匯出剩餘的900萬貨款,張隔日還煞有其事地要A小姐提供送貨地點的地址、電話等資訊。
沒想到,至合約簽定的交貨期限4月10日為止,別說是1萬支額溫槍了,A小姐連1支都沒看到,面對A小姐的詢問,張先是以香港海關商檢卡關為由推託,然後又說貨被大陸有錢人搶走要重新下訂,連美國復活節放假聯絡不到廠商,都被他當成理由來應付A小姐。
A小姐向張李2人表示,若4月30日無法完成交貨,就按合約解約退款,請2人將1800萬元貨款退回,張李2人雖表示願意全額退還,但卻說A小姐的1800萬元在上游廠商那,要等廠商將錢退回來才有辦法還錢,因為張李2人對確切交貨日期一再出爾反爾,說要退還款項卻又百般拖延,才讓A小姐驚覺自己可能遭到詐騙,因此忍無可忍對2人提出詐欺、背信等告訴。
A小姐氣憤的說:「1個叫水產大亨、1個是地方仕紳,身價不但都上億,也都不是第一天做生意,上游廠商欠他們錢關我甚麼事,我合約跟你們簽的,有事就是找你們,整個過程根本就是他們惡意要訛詐我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