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王發現自己的2個臉書帳號、Gmail與台北美國學校(TAS)的電子信箱都不能用,向臉書申訴要求取回後,發現已被更改密碼,且原本設定的電子信箱及行動電話也都遭到變更,於是由呂安妮委任律師替王向北檢提告;但檢察官為釐清告訴人是誰,要求王親自說明,後來王在律師陪同下出庭。
由於王與郭的對話紀錄顯示2人私交甚篤,為確認王銓勵本人是否真的想提告,檢察官還一度將律師請出偵查庭。
王向檢察官表示,郭和他雖然是好朋友,但郭未經他同意就擅改他的臉書密碼,因此堅持提告;郭則表示自己不是駭客,與王是麻吉,過去曾互換臉書等通訊軟體帳密,彼此約定如果對方有一天不見了,另一方就可以透過換臉書密碼讓對方知道「我在找你」,以確認彼此是否安好。
他並供稱,約一年前他因聯繫不到王,擔心王的安危,也曾經更換對方的密碼,讓王知道「我在找他」,後來王不但和他聯繫,也未提告。
郭還說,這次他用盡各種方法都聯繫不到王,才想用同樣的方法,更改王的2個臉書及2個電子信箱密碼,希望王和他聯繫,沒想到卻挨告。當時留著長髮的王銓勵面對檢察官勸和仍堅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