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17:13 臺北時間

合約糾紛判賠409萬 張韶涵:為自己的權利而戰

mm-logo
娛樂
面對合約糾紛,張韶涵堅持為自己的權利而戰。(翻攝自張韶涵臉書)
面對合約糾紛,張韶涵堅持為自己的權利而戰。(翻攝自張韶涵臉書)
張韶涵與前東家青田經紀與福茂唱片的合約糾紛,高等法院更一審,判她須賠償409萬餘元,張韶涵在微博發文:「權利不是別人施捨的,是靠自己爭取。」最後更以英文寫:「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我會為自己的權利而戰)」疑以隔空回應,表達自己的立場。
前東家青田經紀與福茂唱片提出訴訟,指張韶涵未依合約發行10張唱片以及未配合公司安排演出,遭求償3465萬餘元,高院宣判雙方終止合約前,福茂唱片已著手製作張韶涵的第七張專輯,並有7首歌已支付製作費用約48萬元,最後更審改判張韶涵須再加碼賠償409萬餘元,並可上訴。
張韶涵在微博上隔空回應,堅持要為自己的權利而戰,而福茂唱片表示,對於判決,福茂唱片非常尊重,並強調一直很珍惜與藝人之間的情誼,當初會進行訴訟,初衷只是想要維護業界倫理,對事不對人。最後,福茂唱片表明:「我們希望這是最終判決了,如果張韶涵小姐不再提起上訴,我們也不會再有其他要求!最後,祝福張韶涵小姐在業界再度大放異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