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女生前曾在臉書發表千字控訴文,隱喻遭前同事、某醫療機構執行長性侵、欺騙等,廖男始終矢口否認性侵,坦承兩人交往2年,且表示雙方性行為全為「你情我願」情況下發生,強調並無何強暴脅迫的情況,並表示分手後2人確實糾纏不清、發生爭吵,但沒有傷害林女,也沒有做出妨礙自由的行為。
另外,日前曝光的錄音檔內容,廖男則強調並沒有要動粗傷害對方,澄清「自己是受害者」,解釋網路上流傳的錄音檔也並非強暴道歉錄音,強調錄音內容是去年10月林女提分手,因此一時激動打電話給對方,並非流傳的強暴後錄音檔也跟事實不符。廖男也強調,對於一再刻意捏造、編故事事件,將委請律師循法律途徑依法處理。
廖男聲明如下:
一、本律師為代當事人廖✖✖先生提出聲明。
二、 廖✖✖先生聲明如下:
(一)本人對於近日媒體報導林女士發生墜樓之事件,感到萬分哀痛與遺憾。
(二)然林女士於其臉書社群所發表之文章,其中或有影射曾遭本人推拖拉打、勾著脖子掩著嘴拖回房等疑似強暴行為或其他隱喻、暗示本人有違反其意願或傷害之行為等情,本人特聲明,此均非屬事實,雖然俗稱人走為大,然林女士生前因我等間感情與分手等糾葛,心生不滿下在臉書所留下片面之文字,致使本人於林女士走後形同百口莫辯,甚而在林女士友人與部分有心人士刻意扭曲、變造故事或恣意抨擊,企圖引導輿論方向,致使媒體報導與網路言論有所議論,妖魔化本人,更有將林女士之墜樓歸咎於本人有上開不存在之強暴行為所致,波及本人服務之機構與本人之配偶與家庭,本人深感遺憾,並對受影響之配偶、單位與同仁表達深切自責之意。但此等惡意扭曲之行為,實亦非民主與法治社會所應縱容。
(三)本人與林女士曾交往近二年期間,交往原因並非部分網路人士所編造有利用職權、上下部屬關係或有強暴之行為,均係成年人間你情我願下所發生。林女士與本人間日常生活及約會互動等,均與一般情侶關係無異,實無任何強暴脅迫等的行為。惟雙方分手後,因牽涉本人原已有家庭及情感難以割捨等問題,致使雙方間糾葛不清,但本人亦無任何傷害或妨害自由行為。網路上有心人士散播乙段有關本人打電話給林女士之通話片段,該段錄音亦係雙方分手後本人於路上尋找林女士試圖追挽,遭林女士拒絕,雙方於馬路上發生口角,事後本人於情緒激動下致電林女士時所言,絕非部分網路人士所臆測係本人強暴後之道歉錄音,此與事實全然不符,上開錄音及本人與林女士間日常相處情形,相信於司法機關檢視林女士遺物及調取相關事證資料後,當可還本人清白。另昨日(7/6)晚間開始,亦有部分媒體對此有還原事實之報導,本人對此亦深表威激之意。
(四)本次事件之男女情感糾葛,因涉及道德問題,對因此所生之紛擾,本人自當承擔之。媒體報導及部分網路輿論意見對於本人行為之臆測、不實指控,甚至是誣蔑詆毀等言論,本於民主社會與言論自由,本人均可理解。惟懇請各界於本件聲明書發出後,即停止一切不實傳聞,避免再以訛傳訛,反傷害無關人士。本事件既經媒體報導稱司法機關已在調查,即應静待司法機關之調查結果。如有需要,本人亦將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以釐清事實。另對於部分有心人士,如仍一再刻意捏造、編造故事,以損害本人、配偶、家庭、服務單位與同仁為目的者,實已超出民主社會與法治所應容許範圍,本人自將委請律師循法律途徑依法處理。
(五)最後,本人謹對林女士之家屬表示最深的關心與慰問之意,並對受本次事件影響之無關人員,表達歉意與不捨,並望此事有關媒體報導與議論能儘速平息,使相關人員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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